導讀 近日,無錫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領域實名制管理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的通知》。 1、國有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2、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工程款支付擔保的金額一般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并可以根據合同履約情況實施浮動機制。 3、依法約定人工費用撥付。 ■ 工程施工合同應當約定撥付人工費用周期和撥付日期,其中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裝飾裝修工程人工費用不得低于工程造價(含甲供材料 費)的25%。 ■ 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 4、實名制 ■ 進入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均須納入實名制管理,項目關鍵崗位管理人員應按要求到崗履 職。 ■ 全過程造價咨詢業務咨詢人員需在實名制系統中進行現場考勤。 5、“筑錫碼” ■ 加強對施工項目“筑錫碼”運用的檢查,確保現場從業人員"筑錫碼”管理全覆蓋,綠碼覆蓋率將納入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 開通欠薪投訴功能,建筑工人可直接在"筑錫碼” 中選擇有考勤記錄的項目進行在線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