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為止,江西、寧夏、湖南、海南、廣西、重慶、湖北、天津、西藏等多地發文明確:中標后不得更換項目負責人。
近日,浙江湖州發布《關于征求<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評標辦法修訂部分條款(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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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中標人后,中標人不得擅自更換中標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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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變更后,原中標項目負責人在原承擔的國有投資建設項目未通過竣工驗收前(變更時間至竣工驗收時間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時間計算),不得參加我市其他公開招標的國有投資建設項目的投標活動。
此前,湖南、海南、重慶、湖北、寧夏、西藏、山東煙臺、河南鄭州等地均提出中標單位不得更換和撤離項目經理、總監等關鍵崗位人員,且需要人臉考勤。
1
江西省
2022年2月,江西省住建廳發布了《關于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人員履職管理。
1、嚴格人員變更。從嚴把握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條件,切實加強企業履約管理。施工、監理合同簽訂后,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并及時在“江西住建云”和“江西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服務信息平臺”辦理網上變更手續,嚴禁變更人員的資格條件低于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
2、加強實名管理。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開工前,應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措施。項目管理人員實名制考勤不到位的,列為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重點監管對象,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2
江西南昌
2022年2月,江西南昌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南昌市本級權限內建筑企業、監理企業資質申報審批工作的通知》。
1、不得隨意變更人員:企業在領取電子資質證書前,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如發現企業自行變更人員的,其企業建筑業企業、監理企業資質需重新申報。
2、跨市變更或被舉報的企業實行必查制度,重點核查企業主要人員及相關業績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3、資質審批完成后3個月內,主要人員調整未報備的,將對其所有資質進行動態核查,實現對企業承諾的資質核查全覆蓋。
3
深圳
2022年2月,深圳市住建局發布《深圳市規范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任職行為的若干規定》,自2022年3月5日起施行。
1、同一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者項目總監原則上變更次數不超過兩次(含兩次);工期兩年以上的重大或者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者項目總監變更次數不超過三次(含三次)。
2、重新委派的項目經理或者項目總監應當具備與原任職人員同等資格并滿足項目招標時的相應條件。
3、主管部門將進行任職資格鎖定,任職項目數量超出規定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標項目投標、不得在新開工項目任職。
4、鎖定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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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招標工程,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建設工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自招標人提交中標人公示之日起,鎖定中標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的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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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其它工程,自辦理施工許可證之日或者批準開工(含開工備案)手續之日起鎖定該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的任職資格;
4
西藏
2022年1月,西藏住建廳發布通知:
1、中標后,自治區平臺將會對該項目承諾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進行鎖定,被鎖定人員不得參加其它工程項目的投標。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監理合同中應明確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且應與中標通知書一致。
3、項目實施過程中,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應保持穩定。中標單位自工程項目開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換和撤離關鍵崗位人員,對擅自更換和撤離的按騙取中標處理。
5
河南鄭州
2022年,河南鄭州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變更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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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建造師只能擔任一項與其執業資格、技術職稱相適應的工程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兼顧多項工程項目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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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中標單位(包括直接承包單位)派駐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必須是投標文件的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且與施工、監理合同及施工許可證載明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保持一致。
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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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偽造證明材料或者提供虛假信息變更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一經發現,在鄭州市建筑市場“紅黑榜”和信用中國(河南鄭州)中計企業和原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不良行為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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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施工、監理企業未辦理變更手續擅自變更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中標(承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不在施工現場履行崗位職責的,對施工、監理企業及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予以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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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信用評價周期(一年)內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違法違規行為扣分累計達12分,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處理,并列入“黑名單”予以曝光。
6
山東煙臺
2022年2月24日,煙臺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對<煙臺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和在崗履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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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應同時明確不按規定配備及擅自變更關鍵崗位人員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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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投標文件提交之日起至評標結束之日,其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在其他項目投標中重復使用。已經中標項目中的關鍵崗位人員不得重復參與其他項目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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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監理合同中應明確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且應與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一致。
7
寧夏
2022年1月,寧夏住建廳發布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1、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寧夏建筑市場監管服務系統中對該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鎖定,被鎖定人員不得參加其它工程項目的投標。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監理合同中應明確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且應與中標通知書一致。
3、自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合格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約定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總監理工程師。
下列情形除外:
(一)因不履行崗位職責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由建設單位提出更換的;
(二)因違法違規行為不能繼續擔任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的(應有相關部門出具的處罰文書);
(三)因個人信用記分達到12分及以上,不能繼續執業的;
(四)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項目管理工作的(應有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
(五)發包方與注冊建造師受聘企業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8
湖北
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配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函》。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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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其他建筑工程項目中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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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標單位自投標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換和撤離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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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項目部專業管理人員應保持穩定。中標單位自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合格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換和撤離關鍵崗位人員。
每日進行人臉識別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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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期間,所有崗位人員都應到崗履職,并通過實名制人臉識別考勤設備進行每日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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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崗位人員月考勤率低于70%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責令其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記錄1次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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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崗位人員應保證到崗履職的持續性,除因單位組織的外出學習培訓、會議、休假、疾病等原因外,每72小時內應至少考勤1次。
9
湖南
湖南省住建廳發布《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管理辦法》,自2021年3月15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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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通知書中應注明項目經理或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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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標單位自投標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換和撤離項目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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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間,所有關鍵崗位人員都應到崗履職,并通過實名制人臉識別考勤設備進行每日考勤。
10
海南
2021年12月,海南省住建廳印發《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和在崗履職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企業參與某一項目投標的,從投標文件提交之日起至評標結束之日,其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在其他項目投標中重復使用。已經中標的關鍵崗位人員不得重復參與其他項目投標。
2、招標人在中標通知書中應根據中標人投標文件注明關鍵崗位人員姓名、職務、資格或相關證書證號及身份證號。分階段配備的,還應注明人員任職階段。
3、除不可抗力等9種情形外,企業自中標(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以及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所有關鍵崗位人員不得申請變更。對擅自變更或撤離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將在崗履職與業績認定掛鉤。對關鍵崗位人員綜合平均考勤時間低于應到崗時間50%的,不予認定為該企業業績。
11
重慶
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發布關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從業人員配備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自投標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擅自更換和撤離管理崗位人員:
1、非本企業原因,工程項目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停工達60天以上的;
2、非本企業原因,工程項目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停工達60天以上,除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專職管理人員外的;
3、非本企業原因,工期超過施工合同工期60天,且未簽訂補充協議或未辦理書面正式手續的;
4、不履行工作職責,不能勝任工作,被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責令更換的;
5、因退休、刑事犯罪、失蹤、患不能繼續工作的疾病、死亡的;
6、本人所承擔的專業業務已完成的。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了現場施工主要管理人員可變更的情形,變更必須在出現本條規定的情形下,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