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又一省的工程招投標制度要調整了!近日,海南省住建廳正式下發征求意見的通知。
1、房建、市政工程的評標辦法分為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和簡易評估法。
2、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和簡易評估法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機器管招投標”系統中設定評標程序,全流程由“機器”自動評標,替代評標專家評標工作,不得抽取評標專家參與評標工作。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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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資質等級均可承攬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設計、監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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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控制價小于1200萬房屋建筑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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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控制價小于1000萬的市政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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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控制價小于500萬元的專業工程。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評審因素由投標報價和企業誠信評價構成,投標報價權重為90-95%,企業誠信評價權重為5-10%。
(二)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采用綜合評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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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大型市政橋梁等技術復雜、施工難度大的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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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BIM技術開展電子招投標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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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建筑面積≧30000?m2或建筑面積≧80000?m2裝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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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控制價≧1億元的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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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模式進行招標的項目。
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的項目,按照我省現行的規定開展招投標活動。
(三)除上述規定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和綜合評估法以外的工程項目,應當采用簡易評估法。
簡易評估法的評審因素由投標報價構成和企業誠信評價,投標報價權重為70-80%,企業誠信評價權重為20-30%。
3、開標結束后,應通過“機器管招投標”系統自動對投標文件的IP地址、計價軟件加密鎖號、計算機網卡MAC地址和數據儲存設備序列號等信息進行比對,發現存在圍標串標行為的投標文件,系統應自動截留、保存,并將保存信息推送給行業監督部門。
4、中標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應報告行業監督部門,取消其中標資格并將其企業誠信評價等級降低一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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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的關鍵崗位人員不符合招標項目配備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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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填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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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發現中標人存在上述情形而未報告的,由行業監督部門按涉嫌與中標人串通投標處理。
5、試點推行“評定分離”的定標方式,定標可以采用價格競爭定標法、集體議事法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