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常會明確要求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過程結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
相較于竣工結算,推行施工過程結算,主要作用是規范施工合同管理,避免發承包雙方爭議,節省審計成本,有效解決“結算難”,從源頭防止欠薪。
近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目前將近30省市區發文明確。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如下:
1、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適用本辦法。
2、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劃分可參考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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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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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標段施工工程的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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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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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周期或關鍵時間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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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特征或主要結構。
3、發承包雙方和受委托的造價咨詢企業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過程結算時限內進行。
4、施工過程結算中計量、計價有爭議時,發承包雙方可作出暫定結果,暫定結果在不影響合同履約的前提下,可作為施工過程結算支付依據,不得作為竣工結算依據。
5、需要根據工程量拆分的清單項目,按約定節點完成的工程量與合同工程量的占比計算,施工過程結算的占比總和不得超過100%。合同價款調整部分不參與占比計算。
6、實施施工過程結算的工程,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及本辦法規定支付施工過程結算款的,作為不良行為記入建筑市場信用檔案,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予以公布,公布時限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