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江西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新實名制平臺于2022年8月1日16:00正式上線運行。
-
人員考勤數據、上月工資發放、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人員合同、工資保證金繳納憑證、專用賬戶開設等信息實時上傳至新平臺,缺少其中一項或人員信息不一致的,將予以黃燈預警,5日內不能整改到位的,將轉為紅燈預警,并關聯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影響參與招標投標。
-
省外進贛建筑企業注冊建造師、現場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人員應在“江西住建云企業服務平臺”登記錄入人員信息,方可在新平臺中采集并關聯到人員信息。
-
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勞務員每月上傳的有效考勤天數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綜合到崗率不得低于60%,不達標的工程項目將列為轉包掛靠、違法分包重點對象納入系統監管。
財政部發布《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簽訂的工程合同應按照本通知執行。其中明確:
-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 -
在確保不超出工程總概(預)算以及工程決(結)算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約定保留不超過工程價款總額3%的質量保證金外,進度款支付比例可由發承包雙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
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新開工項目可以推行過程結算。
-
除本通知所規范事項外,其它有關事項繼續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執行。
-
現澆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不得低于規范標準要求,不宜少于7天/層。 -
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規定記入單位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依法對其相關責任人員單處或者并處記入個人信用檔案、暫停項目職務、提請有關部門撤銷注冊許可。
浙江金華發布《關于印發<金華市建筑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
-
項目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約定工程量完成之日止,不得擅自變更和撤離;
-
變更后人員的條件不得低于變更前資格、業績等條件,國有項目變更項目負責人、總監等人員還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管機構同意,并向施工許可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
人員變更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合同約定主要管理人員總人數的50%。
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
-
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辦理原由省廳負責審批的勘察、設計、監理乙級資質,由試點地區住(城)建局進行審批。
-
審批方式:采取一般審批方式,按現行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進行審批。
-
試點范圍:武漢市、宜昌市、黃岡市。
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審批事項的提示》,明確:
-
2022年8月1日起,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甲級資質和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限鋼結構主體工程)的建筑業企業,可提交申請換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關于發布《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準》的公告
第1115號
根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關于印發<2018年第二批協會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協字〔2018〕030號)的要求,由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帕克國際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準》,經協會工程管理專業委員會組織審查,現批準發布,編號為T/CECS 1030-2022,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