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6日,西安市住建局發布《西安市自建房建設和使用安全管理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
1、強化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第一安全責任。
2、農村村民自建住宅原則上人均建設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層數控制在3層以下(含3層),屋頂檐口至地面高度控制在10米以內,坡屋頂應從檐口起坡,坡頂不超過2.5米。
3、建設跨度超過九米或者二層(不含)以上的自建房應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
4、設計、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相應資質并分別對設計、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負責;村民自行組織施工的,村民個人應當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責。
5、逐步推行農村自建房竣工驗收,在鎮街監督下,由建房村民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相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有關信息錄入信息管理平臺。
6、嚴肅責任追究;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或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件原文
西安市自建房建設和使用安全管理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加強自建房建設和使用安全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重要批示精神,站在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防范自建房安全風險,依法規范自建房建設和使用,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按照“市級統籌,屬地管理、分工負責”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強化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第一安全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建立自建房全生命周期安全閉環管理機制,嚴格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和使用管理,推動高質量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含西咸新區)自建房的用地審批、規劃建設及使用安全管理等適用本意見。本意見所稱自建房,是指城鎮居民在城市、鎮規劃區內建設的私房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包括住房、附屬用房。
二、工作任務
(一)依法建設審批,確保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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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審批用地
依據“一戶一宅”規定,按照農戶申請、村組審查、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鎮街”)審批的程序辦理《農村宅基地批準書》。農村村民自建住宅原則上人均建設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層數控制在3層以下(含3層),屋頂檐口至地面高度控制在10米以內,坡屋頂應從檐口起坡,坡頂不超過2.5米。地質災害易發區內新建自建住宅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時,鎮街會同資源規劃部門組織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把好選址關,堅持避讓為先,無法避讓的要采取工程治理。
2. 嚴格規劃許可
城市、鎮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城鎮居民私房的,應當向資源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規劃區內的村民住宅建設,應當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鼓勵集中建設村民住宅小區,嚴格控制單家獨戶建房;村民新建、改建住宅,應當向鎮街申請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開發區內的村莊改造應當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的原則,集中進行建設;鼓勵集中建設農村新型社區。
3. 強化施工管理
鎮街負責監督施工質量安全管理,記錄建設過程關鍵信息,督促揚塵污染防治等。建設跨度超過九米或者二層(不含)以上的自建房應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設計、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相應資質并分別對設計、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負責;村民自行組織施工的,村民個人應當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責。鼓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建設綠色農房。
4. 規范竣工驗收
村民自建房竣工后,鎮街組織農業農村、資源規劃相關管理人員進行驗收,實地檢查是否按照批準面積、規劃要求建設房屋,并出具《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表》。逐步推行農村自建房竣工驗收,在鎮街監督下,由建房村民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相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有關信息錄入信息管理平臺。
5. 嚴格執法治違
市農業農村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等部門依職責明確自建房違法建設執法程序、執法標準。區(縣)人民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區縣”)負責事權劃分權限內的自建房違法整治,鎮街依法查處或移交有權查處機關處理,相關部門依職責做好管理范圍內自建房違法建設的查處。涉及經營性自建房的違法處置結果送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業審批部門。
農村宅基地以外的自建房建設用地、規劃、施工、驗收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加強使用監管,科學分類整治
6. 健全巡查機制
建立健全自建房巡查機制,開展網格化監管,重點排查結構、消防等安全隱患及違法行為,鎮街實時更新《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陜西省自建房排查)》信息。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是第一安全責任人,要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撤離人員并及時向村組(社區)報告,鎮街發現或接到隱患報告后,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上報。逐步組織開展房屋安全體檢。
7. 科學規范鑒定
自建房存在安全隱患或其他情形需要房屋安全鑒定的,應當委托進行房屋安全鑒定。鑒定機構應當按照專業規范、標準和規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鑒定報告應當上傳數據庫并取得統一編號。鑒定結論為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應當立即告知鑒定委托人,住建管理部門或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將經營性自建房的鑒定報告送至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業審批部門。
8.分類整治隱患
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迅速分類處置。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9.防治地質災害
資源規劃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時,應將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高風險區、重點防治區的既有自建房納入防護范圍,列入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區縣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治措施,通過工程治理、搬遷避讓等手段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
(三)規范經營行為,部門協同監管
10. 規范經營準入
自建房用作經營場所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經房屋安全鑒定為危險房屋的、不符合安全防災標準等可能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以及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作經營場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1.加強行業監管
相關許可管理部門常態化開展自建房用作經營場所安全排查整治,依法查處擅自改變登記、許可事項和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消防救援部門明確單位面積最大容納人數,防止人員過度聚集。房屋所有權人督促經營者在限制規定內合法經營,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巡查,督促落實。
(四)健全應急機制,提高處突能力
12. 完善應急預案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制定完善《西安市房屋安全應急搶險預案》,堅持黨政同責,落實屬地責任,明確部門職責;建立應急搶險隊伍,保障應急經費,充實物資儲備;細化應急程序,科學救援處置,依法規范調查。區縣完善本級預案并組織開展預案宣貫。
13. 強化應急演練
提高應急指揮協調和應急搶險實戰能力。區縣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應急演練,組織行業專家評估演練效果,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五)暢通舉報渠道,強化責任追究
14. 暢通舉報渠道
各級各部門要確保12345熱線、官方網站和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等渠道暢通,及時受理、登記、批轉、查處自建房建設和使用安全等舉報投訴。做好舉報投訴人信息保密工作。
15. 落實獎勵政策
各級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核實舉報投訴,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移送有權處理機關。對自建房用作經營場所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舉報投訴經查證屬實的,按照“誰處罰、誰獎勵”的原則,依據《西安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進行獎勵。
16. 嚴肅責任追究
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或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職責分工
(一)市級統籌指導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市資源規劃局:負責自建房規劃許可、非法占地查處、違建認定、地質災害防治監督指導。市住建局:指導自建房建設;負責編制自建房安全排查技術導則,指導區縣定期開展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牽頭調研并建設西安市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市城管局: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經資源規劃部門認定的自建房違法建設執法的監督指導。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督指導自建房用作經營場所市場主體登記和職責內的審批。市公安局:負責監督自建房用作旅館、飯店、娛樂等公眾活動場所危及公共安全隱患的整治和執法監察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指導做好自建房用作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和應急救援等工作。市應急管理局:依職責指導自建房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審批核查,監督指導自建房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市財政局:負責市級層面自建房相關管理經費保障工作。市大數據局:負責配合做好西安市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的建設和運維相關保障工作。其他部門依職責做好自建房建設使用安全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
(二)屬地監督管理
區縣負責事權劃分權限內的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區縣相關部門依職責做好自建房用地管理、規劃審批、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安全管理、依法查處、信息采集、隱患整治等監督管理,指導鎮街具體實施。定期組織鎮街建設和使用安全管理人員培訓。
(三)鎮街具體實施
鎮街具體負責轄區內自建房全生命周期監督管理,監督自建房施工質量安全、竣工驗收、安全使用。依法依規審核批準《農村宅基地批準書》,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設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員,監督管理員應當具備建筑管理知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縣要將自建房建設和使用安全管理作為相關部門和鎮街的重要任務,列入年度重點工作,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扎實有序推進。加強對自建房建設和使用安全管理成效的評估,評估結果要作為鎮街、相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內容。
(二)完善管理制度
市級各相關部門依職責研究完善自建房用地審批、規劃建設、使用安全等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市級相關部門按照工作職責,于2023年×月×日前制定自建房建設和使用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深入基層監督指導落實,形成工作合力。區縣于2023年×月×日前制定自建房建設和使用安全管理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2023年×月前嚴格落實自建房用地、規劃審批,開展施工質量安全監督和試行竣工驗收。
(三)搭建管理系統
建立西安市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實現房屋安全管理的標準化、精細化和智能化,形成房屋“身份證號”唯一編碼,守住房屋建筑的“生命線”和“業務線”,涵蓋規劃建設、確權登記使用維護、滅失注銷等內容,實行全過程數字化智慧管理。提高自建房數字化風險管控水平。
(四)深化教育培訓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自建房施工、使用、生產等安全教育,做好農村宅基地、規劃、建設、使用等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培訓,不斷提升管理人員執法能力。教育部門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住建部門組織開展村鎮建筑隊伍和個體工匠技術培訓,推廣“四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