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調查報告》發布!
2022年4月29日12時24分,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盤樹灣組發生一起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54人死亡、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077.86萬元。
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調查報告。
經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是一起因房主違法違規建設、加層擴建和用于出租經營,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違法建筑整治、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有的甚至推卸責任、放任不管,造成重大安全隱患長期未得到整治而導致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違法違規建設的原五層(局部六層)房屋建筑質量差、結構不合理、穩定性差、承載能力低,違法違規加層擴建至八層(局部九層)后,荷載大幅增加,致使二層東側柱和墻超出極限承載力,出現受壓破壞并持續發展,最終造成房屋整體倒塌。事發前,在出現明顯倒塌征兆的情況下,房主拒不聽從勸告,未采取緊急避險疏散措施,是導致人員傷亡多的重要原因。
調查認定,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及有關部門存在集中治理部署遲緩簡單應付、日常監管相互推諉回避矛盾、排查整治不認真走過場、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房屋檢測機構管理混亂、自建房規劃建設源頭失控等問題。涉事房主和有關企業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事故調查組按規定將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和涉嫌腐敗等線索及相關材料,及時移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
涉事房主吳治勇、湖南湘大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雙富、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盤樹灣組居民龍立勤等14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委員、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胡衡華,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陳文浩,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胡忠雄在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該事故的發生是問題長期發展積累的結果,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黨委和政府等有關單位、部門及人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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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衡華同志在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擔任長沙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和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擔任長沙市委書記期間,對黨中央部署的違法建筑整治、房屋安全和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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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浩同志在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先后擔任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和湖南省政府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副省長期間,組織推進湖南省、長沙市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治理五年行動不力,對相關部門未有效履行職責等問題失察失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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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桂英同志自2021年2月擔任長沙市委書記以來,對開展房屋安全和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重視不足,履行長沙市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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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雄同志在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擔任長沙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期間,對長沙市相關職能部門職責不清、推諉塞責、對涉事房屋違法違規加層改建行為監管查處不力等問題失察失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分別給予胡衡華同志、陳文浩同志、吳桂英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胡忠雄同志政務記過處分。
湖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6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二級調研員譚晶,長沙水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望城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周正茂,長沙市望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烏山中隊中隊長(金山橋中隊原中隊長)冷經科,長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劉萬全等4名公職人員因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同時,對該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的長沙市、望城區黨委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市、區相關部門其余58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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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湖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鹿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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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鄭建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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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長沙市委常委、秘書長(長沙市望城區委原書記)劉擁兵,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長沙市望城區委原書記)孔玉成,長沙市望城區委副書記、區長孔令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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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湖南機場管理集團機場建設指揮部黨委書記(長沙市望城區委原副書記、區長)范焱斌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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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偉勝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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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長沙市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一級主任科員(長沙市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熊建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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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書面誡勉、批評教育等處理。
責令對此次事故負有責任的20個單位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
新華社報道原文如下:
湖南嚴肅查處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相關責任人
4名中管干部因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被問責
延伸閱讀:
鹿山,男,漢族,遼寧凌海人,1970年3月出生,1992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1992年至2011年11月在中建一局工作,歷任中建一局四公司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主任工程師、項目經理,中建一局四公司主任工程師、副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經理,中建一局項目管理部經理、副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先后兼任中建一局第三建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黨委書記;中建一局總承包事業部總經理;中建一局華北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等職。
2011年11月至2015年02月,任中建股份有限公司東北區域總部總經理、東北辦事處主任。
2015年02月至2016年08月,任中建鐵路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法定代表人。
2016年08月至2016年11月,任湖南省國資委黨委書記、副主任。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17年4月至2022年5月,任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
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省禁毒委副主任。
湖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中國共產黨湖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2023年5月,因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事故被黨內警告并免職。
王偉勝,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人,函授本科文化,198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4月參加工作。曾任湖南省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1983年04月—1984年03月望城縣坪塘鎮洋湖垸職工;
1984年04月—1992年10月任望城縣坪塘電管站站長;
1992年10月—1998年03月任望城縣坪塘電管站站長兼坪塘電力線路廠廠長;
1998年03月—1999年01月任望城縣鄉鎮企業局黨總支委員、副局長;
1999年01月—2000年10月任望城縣鄉鎮企業局黨總支副書記、局長;
2000年10月—2003年01月任望城縣高塘嶺鎮黨委書記;
2003年01月—2006年06月任望城縣副縣級干部、高塘嶺鎮黨委書記;
2006年06月—2008年08月任望城縣委常委、高塘嶺鎮黨委書記;
2008年08月—2011年06月任望城縣委常委、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
2011年06月—2015年11月任長沙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正縣級);
2015年11月—2019年01月任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9年01月—2020年04月任湖南省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04月—2023年05月任湖南省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2023年5月,因對“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存在失職失責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