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誠信,保障國家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體系規范運行,人社部自3月起對技術技能類“山寨證書”進行專項治理。治理方向主要包括以下情況:
(一)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有關字樣和標識等情況。是否違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和“職業資格”“崗位合格(憑證)”“專業技術職務”等字樣;是否違規使用國徽、政府部門徽標等標識,以及與上述相關或易產生歧義和誤導的字樣、圖案或水印;是否違規使用本機構以外其他部門或單位的標識等。
(二)是否存在虛假或夸大宣傳等情況。有無假借行政機關名義或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部”“原×××部”和“包過”等字樣進行培訓評價發證活動宣傳等。
(三)是否存在違規培訓、違規收費等情況。是否存在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開展培訓;是否存在無辦學許可證開展培訓;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是否存在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甚至不培訓(評價)或培訓(評價)走過場直接發證;是否存在惡意終止培訓、抽逃資金等。
(四)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誤導社會的炒作和涉嫌欺騙欺詐等其他違法違規情況。
在專項治理基礎上,預計7月份建立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黑名單”制度,將違紀違規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納入“黑名單”。
注意!這些證書被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