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動態預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關于培育壯大建筑業企業優化資質審批有關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優化資質審批文件重點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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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直接申辦與原三級資質相應的二級資質時,對注冊人員、職稱人員和技術負責人等主要人員不再查驗社保證明材料和頻繁使用情況,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由事前審核改為事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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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通過新辦或增項方式直接申辦二級資質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二級除外),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由事前審核改為事后核查,其它要求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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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技術負責人完成的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予以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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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或技術負責人完成的道路、橋梁等業績,其道路長度、道路面積、橋梁跨度滿足資質標準的,可以作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業績或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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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和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基本信息中標記為“C”級及以上的房建、市政類工程業績,作為有效業績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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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廳建立特級(綜合)資質培育企業的聯系服務機制,搭建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升特級(綜合)資質“一對一”業務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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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在川設立的全資子公司,以及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在川設立出資比例不低于50%的子公司,支持將母公司資質分立至子公司,子公司按該項資質最低等級標準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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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進營業執照、人員身份證明、社保、學歷、職稱、執業注冊、業績等數據實現系統共享,能夠通過共享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業填報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