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政務咨詢專欄的回復:涉及企業資質升級申報人員、補錄業績數據指標、重組分立、合并以及延續等方面要求答疑匯總。
問題一:資質轉移后能用原企業業績進行投標嗎?
答:經與咨詢人聯系,其資質轉移為企業資質分立的情況,根據我部對建筑企業分立情況的相關政策,新公司不能承繼原公司的工程業績,以防止企業通過資質轉移前的業績誤導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對企業真實性和技術能力的判斷。因此資質轉移后不能用原企業業績進行投標。
問題一:目前全國各省已經陸續開展企業和個人工程項目業績補錄事宜,但都是針對國內項目的業績補錄,國外項目沒有補錄途徑,我想咨詢國外項目業績補錄事宜,應該打什么電話咨詢這部分事項?
答:目前,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還不具備錄入境外項目業績的條件。我們已電話聯系咨詢人進行了相關信息的反饋。
問題二:我司要申報房建二升一,需補錄業績,現請問以下兩個問題:1.申報資質的所用業績是否需每個環節的數據等級達到A級?2.只有基本信息這個環節無法達到A級,還能作為申報資質的業績嗎?如果可以,該補充什么資料上報呢?
答:申請建筑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采取告知承諾方式申報,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即企業業績技術指標應當為A級。若企業業績技術指標信息尚未錄入,或數據等級不滿足A級要求,則企業業績信息應在基本信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板塊均應達到A級數據要求。
問題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3.12.29日發文"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管理通知",通知附件里面個人業績里新增了“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這兩項信息,想請問之前已竣工并登記在四庫一平臺網站里的項目是否會顯示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信息,如不顯示,是否可以補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信息?
答:已竣工并登記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項目,在新增的“個人業績技術指標”表上不會顯示其相關信息,如需錄入可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問題四:你好,關于建市規〔2023〕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1、第四條完善業績認定方式中的A級和B級工程項目是否有一個界定標準?如何去界定這個AB級?2、業績未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的,申請企業需在提交資質申請前由業績項目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業績指標真實性,這個業績指標真實性指的是哪些?還是說需要走主管部門出一個業績證明?
答:1、經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業績項目數據等級可標為A級,經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業績項目數據等級可標為B級。
2、2024年1月1日前,可由業績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業績核查意見。
問題一:一級資質延續注冊網上已通過,但是資質證書一直沒有收到,近期有項目需要投標,我們應該如何操作?是否能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截圖代替?
答:目前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通過后,在企業領取資質證書以前,證書有效期不會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更新,企業擁有相應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可以進行相關招投標活動,平臺證書數據可供參考。
問題二:根據2023年12月29日發布的建辦市【2023】47號文的通知,有關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按《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見附件)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請問在何部門換領?是否有換領操作流程。
答: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下載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下載地址:http://jsb.justonetech.com/),在軟件中按要求填寫換證材料,生成電子數據包,將數據包遞交至當地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數據包推送至我部進行申報。
問題三:公司為一級總承包資質,近兩年因疫情及建筑行業大環境等原因,公司經營困難無業績,資質沒有及時維護,導致目前在三庫一平臺上已無法查詢。現想咨詢該資質能否重新申報恢復?謝謝
答:按照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資質標準及相關政策,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持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應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延續,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規定,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延續的,逾期自動作廢。
問題一: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證書有效期是指自企業取得本套證書的首個建筑業企業資質時起算,期間企業除延續、重新核定外,證書有效期不變;重新核定資質的,有效期自核定之日起重新計算(按簡化審批手續辦理的除外)。”,期間企業資質升級有效期是否為5年?是否重新計算?
答:同一本資質證書有多個資質項時,按最短資質有效期計算該本證書有效期。
問題二:我市一家企業申報建筑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在審核過程中,發現提供了虛假業績,按照建筑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6條進行了處罰。第36條明確,受處罰的企業,“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對這一條的理解,是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施工總承包資質,還是施工總承包之外的其他建筑業資質都不得申報?謝謝!
答:企業使用虛假業績申報資質,針對該項弄虛作假資質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問題三:現階段,很多新能源行業如光伏發電、垃圾焚燒發電、風力發電等項目,在申報監理企業資質時無相應的專業工程類別和等級劃分,請問在資質審批時企業如果申報此類業績認定是作何處理的?
答:根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8號),電力工程包括火力發電工程、輸變電工程、核電工程。
問題四:文件要求“申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其中人員要求是只針對建造師,還是包含資質標準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
答:申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一級資質標準考核注冊人員,不包括中級以上職稱人、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