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湛江市住建局發布了關于征求《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1、對于取得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意見的項目,在滿足技術條件、確認投標人資質等級和確定項目造價的情況下,推行招標條件承諾制,允許招標人在提交自行承擔招標失敗等風險的書面承諾后,先行開展招標活動。
2、具有下列9種情形之一,禁止參與招投標:
-
被依法取消或者暫停承攬業務的;
-
近三年內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
近兩年內因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或立案調查的;
-
近一年內因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業行政 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行政處罰或立案調查的;
-
近一年內因拖欠工人工資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或工程進度嚴重滯后被本市行政管理通報的;
-
近半年內在本市工程項目中標后拒不簽訂合同、應當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或者在投標截止后撤銷投標文件,造成招標人重新招標的,招標人可以禁止該投標人再次投標該項目;
-
近一年內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且經主管部門確認的;
-
依法可以限制投標的其他情形。
3、不得設置超出招標項目本身規模和質量標準的業績和獎項要求。市政道路、學校等技術通用類項目原則上不得設置國家級加分獎項。
4、任職項目數量達到規定限額的項目負責人,不得違反規定作為擬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參與項目投標,否則該投標作廢標處理。
5、以項目負責人身份連續參加若干施工項目投標,若存在兩個以上項目中標的,則以投標截止時間較早的中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身份為準,直至解除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身份為止, 否則其后的項目均中標無效。
6、采用評定分離方法的項目,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實際情況,在下列方法中選擇合適的評標方法:
-
定性評審。評標委員會僅對投標文件是否滿足招標文 件實質性要求進行評審,并推薦滿足條件的投標人為定標候選 人。
-
定量評審。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審因素 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并對有效投標文件進行比較、打分,按照投標人得分由高到低原則推薦 3 至 7 家(不排序)定標候選人。投標人得分只作定標候選人推薦依據,不得作為中標候選人推薦 依據。
7、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