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浙江省住建廳發布《省建設廳關于調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的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明確: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費中增加疫情常態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費兩項費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費按照《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則(2018版)》的費率乘以1.15系數。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用納入企業管理費。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總價綜合費用按照《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則(2018版)》規定的費率乘以1.04系數。 在建工程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2022年4月1日以后發生的工程量可按本規定協商簽訂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