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關于疫情期間綜合交易(國企)類項目試行“不見面”交易的通知》,明確: 自2022年4月20日起,對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綜合交易(國企)類項目試行“不見面”交易。 投標文件遞交:采用郵寄(快遞)遞交方式。 投標文件郵寄封裝要求:投標人除按照原招標文件要求封裝投標文件外,還需在快遞外包裝上醒目注明“×××項目名稱(招標編號:×××)×××公司投標文件”,且注明投標人聯系人、聯系人電話(手機)。 開標會議采用“騰訊會議”線上直播方式。 項目采用“不見面”交易方式的,一律不要求投標人提供大件樣品,不作講標要求。 凡采用“不見面”交易方式的綜合交易(國企)類項目,具體實施要求一律同步發《招標補充文件》(詳見附件)予以明確,項目原招標文件相關條款與《招標補充文件》存在沖突的,一律以《招標補充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