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資質標準》預計10月前后頒布實施。接下來,全國12.8萬家有資質的建企都將面臨幾個問題:
從2021年開始,住建部、交通部等部門大刀闊斧對九大資質進行改革。
九大資質改革
2022年4月24日,交通部發布《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16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
2022年03月16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入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
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等4項資質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2021年11月5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21年11月2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征求《工程造價咨詢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2021年8月25日,《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經交通運輸部第22次部務會議通過。
2021年8月17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經應急管理部第2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2021年6月7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這9大改革重點針對注冊執業人員、職稱人員,進一步明確“弱化資質,強化執業”的改革大方向。
以施工資質為例:
施工資質大調整
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等4項資質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主要變化如下:
1、特級資質(施工綜合資質)
以后升特級(綜合)的難度加大!
1)建造師:
對一級建造師的人數要求不變,仍然是一級注冊建造師≥50人。
但是新增了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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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施工綜合資質的2項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對應專業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均不少于20人。
這個附加條件信息量爆棚!以后新申請“施工綜合資質”,兩個新門檻首先要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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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要有2項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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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項甲級資質對應專業的一級建造師不少于20人。
2)取消了三項人員考核指標:
取消“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的要求。
取消“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的要求。
取消“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
3)取消對企業信息化的要求。
4)提高“工程業績”要求。
2、建造師:
新標準中對建造師人數要求的變化不是特別大。值得注意的點是:技術負責人必須為一級或二級注冊建造師且有工程業績(原來有職稱就可以,現在必須得有證書和業績)。
因此接下來有業績的建造師,市場需求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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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資質:要求的一級建造師人數和原來一樣(一級建造師5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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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由原來的三級資質需要5個建造師(其中公路和水利水電8人、冶金7人、鐵路3人),改成了甲級需要10個一級建造師,乙級資質需要5個建造師(其中公路和水利水電8人、冶金7人、鐵路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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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承包:由原來的三級資質需要3個建造師(其中古建筑2人、公路5人、鐵路電務和港口與航道4人、核工程6人),改成了甲級需要5個一級建造師,乙級資質需要3個建造師。
3、其他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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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對職稱人員和技工人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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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和專包甲級資質都增加了近三年上繳建筑業增值稅的要求。
4、工程業績
1)部分類別工程業績要求變高。
建筑工程總包甲級由原來的“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變為“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3類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
鐵路總包甲級由原來的“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3類工程”變為“近10年承擔過6類中的4類工程”。
2)資質延續需要滿足的工程業績:
改革的深遠影響
1、對企業來說:
企業承接業務范圍變廣,發展空間變大。
首先,原10類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中的任一類,即可換發綜合資質,施工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項目管理業務,業務范圍顯然增加。
其次,原先的三級資質調整為甲、乙兩級資質。原先占比最大的三級資質企業將從中受益,這對中小企業是極大利好。
2、對個人來說:
首先,建造師需求變大、證書含金量增加。
從2014年提出建造師數量需求,到2016年簡化企業資質部分指標,再到如今重新明確建筑企業資質對建造師的數量要求。接下來是大量建筑企業資質到期延續的關鍵節點,在此背景下,建造師證書的市場需求和含金量一定是有增無減。
其次,更肯定個人業績。
有業績的建造師,會成為行業的熱餑餑。也許某一天,建設單位招標時,挑的不是企業,而是某個經驗豐富、業務能力強的建造師。
資質改革的影響,一定是深遠且持久的。特別是疊加當下的經濟大環境,各位建筑業同行一定要做足思想準備,多預留提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