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青海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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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直接審批的4項:“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認定”事項、“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丙級)”事項、“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丙級、丁級)”事項、“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丙級、事務所,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農林工程專業資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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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市州級審批的1項:“施工企業資質認定(三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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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直接取消的審批事項,企業持有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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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級由審批改為備案的1項:“施工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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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直接審批的7項:“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事項、“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專業甲級)”事項、“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乙級)”事項、“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部分行業甲級、乙級,部分專業甲級、乙級,事務所)”事項、“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部分施工總承包甲級、乙級資質,部分專業承包資質)”事項、“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部分專業甲級,部分專業乙級)”事項、“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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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市州級審批的1項:“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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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批的2項:“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部分施工總承包乙級資質,部分專業承包資質)”事項、“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部分專業乙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