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青海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 滿足試點條件的省內外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在我省成立全資子公司的,子公司可直接按照資質審批告知承諾方式申請相關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可按照資質審批告知承諾方式申請的建筑業企業資質類別: 1.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2.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 鋼結構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輸變電工程、建筑幕墻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以告知承諾制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在未取得有效期5年資質證書前不得辦理資質增項、升級、法定代表人變更、變更公司控股股東,也不得以重組、合并、分立等方式轉移資質。 取得5年資質證書后,在資質有效期內不得變更公司控股股東,不得以重組、合并、分立等方式轉移資質。 以告知承諾制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在取得資質證書后一年內未承攬工程的,資質證書一年后自動失效。 試點工作實施時間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住房城鄉建設部正式印發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文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