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廣東省住建廳下發通知,對全省建筑工地開展大檢查。 檢查安排 1、檢查材料。提前2天督促待檢項目按備檢材料目錄要求,在項目現場備齊檢查材料迎檢; 2、現場檢查。對現場提供的材料和現場其他情況進行檢查,每個項目檢查半天。 3、有問題的項目:責令項目責任單位限期整改,重新或補充提供材料檢查供核查,5日內再對項目開展質量、安全、工程發承包行為、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等進行全面檢查。 重點要點 (一)建設單位違法發包、支解發包、指定分包等行為。 (二)承包單位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 (三)單位或個人資質掛靠、違法承接工程等行為。 (四)其他涉及施工許可、施工圖紙審查、工程款支付、保證金收取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