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規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3.0.27條文節選:
下列項目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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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勒腳、附墻柱、垛、臺階、墻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墻,主體結構外的空調室外機擱板(箱)、構件、配件,挑出寬度在2.10m以下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達到或超過兩個樓層的無柱雨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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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新規實施,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大變!
新規GB55031-2022《民用建筑通用規范》3.1.1條文:
建筑面積應按建筑每個自然層樓(地)面處外圍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新規GB55031-2022《民用建筑通用規范》3.1.1條文說明:
“每個自然層”為非單層建筑時,建筑面積應為建筑各自然層面積的總和;
“樓(地)面處”是指樓(地)面的設計完成面,對于沒有結構樓板的地面,應為混凝土墊層頂面;
“外圍護結構”是指外墻,包括作為外圍護結構的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人造板材幕墻等(點擊關注?建筑10大技術類公眾號);
“外表面”是指外圍護結構的設計完成面,建筑外圍護結構一般由墻體、保溫層、飾面層組成,設計完成面即裝飾面層外邊線;當幕墻作為外圍護結構時,“外表面”為幕墻面板外邊線(見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