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貴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電子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通知(黔建建通〔2023〕16號)。
新文本增加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實現招標投標電子化。投標人在電子招標交易平臺免費下載施工電子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投標人遠程上傳、解密投標文件,投標人通過遠程(不見面)參加開標或線下(見面)參加開標,投標人對開標情況有異議的可以遠程提出異議,招標人遠程(線上)處理異議。
(二)政府投資項目實行資格后審。對政府投資項目根據《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規定不實行資格預審,實行資格后審,避免資格預審合格申請人相互串通。
(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明確交易場所和行政監督部門名稱、地址和電話,便于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進行投訴舉報。
(四)投標文件特征碼異常識別。在投標文件上傳、解密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可以提取投標文件特征碼,即硬盤序列號、CPU序列號、網卡MAC地址、計價軟件加密鎖序列號等,如果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有三個特征碼異常一致,將作無效標處理,并在交易中心網站公布,同時視情況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五)設置雙資質的應允許聯合體投標。施工總承包資質中未包含的專業承包資質,或者需要投標人具備兩個及以上資質即設置雙資質的,應當允許聯合體投標。
(六)建設單位不得支解發包工程。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單位不得支解發包,即不得將一個單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
(七)減輕企業負擔保障農民工權益。根據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財建〔2022〕183號)規定,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工程預付款應不低于合同總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項目推行過程結算,雙方通過合同約定,按時間或進度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對周期內已完成且無爭議的工程量(含變更、簽證、索賠等)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經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八)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7號令),要求投標人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應招標文件提供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編制專項技術方案,并在承諾函中承諾“強化對深基坑、高邊坡、高大模板、暗挖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等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審批、實施、監測、安全巡視的風險管理”。
(九)施工招標不得以下浮率報價。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國家七部委第30號令)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招標人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供投標人編制投標報價,不得以下浮率替代投標報價進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