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行新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自貿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管委會,福州新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數字化水平,按照住建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電子證照試運行的的通知》(建辦質〔2022〕34號)要求,現就我省推行新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由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各自貿片區、福州新區,下同)建設主管部門對本部門已頒發和新頒發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以下簡稱“安許證”),對照《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標準(以下簡稱安許證新標準)要求,推行新版安許證電子證照。 各設區市安許證審批部門要按照《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附件1)、《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信息平臺電子證照歸集共享業務規程(試運行)》(附件2)標準,完成政務服務系統電子證照功能改造,滿足數據歸集賦碼對接、電子證照生成、證照歸集賦碼對接、存量數據轉換等技術支撐工作,并按照《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電子證照數據交換接口規范(V2.0)》(附件3)要求,通過省級中轉服務接口對接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各地頒發的新版安許證電子證照需采用OFD格式文件為載體,發證機關統一為“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加蓋屬地化編號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專用章”電子簽章,并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進行證照賦碼,形成全國統一的安許證電子證照版式。 各設區市安許證審批部門應在2023年6月20日前,按安許證新標準和上述要求完成政務服務系統的改造、電子證照生成和存量證照轉換等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與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的對接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設區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采取有力措施,確定專人負責,確保按時完成對接,實現電子證照數據實時上傳和信息跨地區互聯互通互認,并向社會公眾提供安許證電子證照信息公開查詢和二維碼掃碼驗證服務。 (二)廣泛宣傳告知。各設區市安許證審批部門要做好推行新版安許證電子證照相關政策、技術等的宣傳工作,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QQ群、微信群等渠道轉發、發布本通知,確保每一家企業都能夠知悉相關政策、要求。 (三)主動溝通協調。各設區市安許證審批部門要積極協調本地區數字辦、政務服務中心、電子證照平臺等部門做好電子證照數據推送和生成、電子印章部署和調用、預覽水印加注、在線預覽域名申請和應用、ODF證照文件預覽轉換服務等工作銜接,并督促審批辦件系統開發單位和技術部門,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做好業務數據生成系統和證照生成系統的改造、與住建部二維碼賦碼對接、存量已發證書的電子證照改造、與省廳中轉服務接口的調試對接、生成電子證照的校驗和上傳、電子證書開發和應用等工作,并加強與省廳信息中心和技術支持溝通協調。 (四)開展專項督導。為加快推進安許證電子證照工作,省廳將建立安許證電子證照微信工作群,進行業務交流和溝通,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提醒工作進展滯后的部門,確保按時完成數據對接和上傳。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安許證電子證照數據對接和上傳的部門,省廳將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