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住建局印發《濟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管理細則》,有效期至2023年7月15日。
1、凡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全部取消投標報名。
2、招標人依法享有資格預審權,招標人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一般不宜超過20日。
3、工程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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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筑項目,建設內容明確、技術方案成熟的項目,適宜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原則上實行工程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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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的投標人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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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施工分包的單位,原則上需參與濟南市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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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項目推行固定總價合同,在計價結算和審核時,僅對合同約定的變更調整部分和暫估價部分進行審核,對固定總價包干部分不再另行審核。
5、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施工工程招標,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
6、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一般由5人以上單數組成,施工總承包由7人以上單數組成,工程總承包由9人以上單數組成。
7、招標文件中應明確獲得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工程獎項分別按照規費前工程總價1.5%、1.0%、0.8%計取優質優價費用,優質優價費率不可競報。具體參照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