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住建局印發《成都市綠色標桿施工工地技術標準(2023年修訂)》。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第二、三條 建設工地施工現場應沿四周連續設置封閉圍擋,建設工地圍擋總高度不低于3m(不含燈箱高度),并在其底部設置0.5m高的黃黑相間警示帶。圍擋應設置夜間警示燈和具備反光特性的安全警示標識。
第十二條 工程圍擋、基坑周邊、建筑物四周應設置霧狀噴淋。建設工地應確保噴頭有效使用率在95%以上。
第十三條 圍擋噴淋應安裝在低于頂部300mm處內側,噴頭朝內向上,與圍擋立面呈45°夾角。固定噴淋裝置無法覆蓋的中心區域,應增設移動式霧炮。
第十四條 建設工地應在基坑馬道、主要道路等易產生揚塵的位置安裝360°高空旋轉霧樁。
第十五條 房屋建筑工程使用懸挑架或者落地架進行主體、裝飾施工時,高度20m及以下的建筑物,應在建筑物外側架體頂部沿四周設置1道霧狀噴淋(水平朝外),高度20m以上的建筑物,應在建筑物外側架體從底部向上每20m沿四周設置一道霧狀噴淋。
第十六條 土方作業區域內每臺土方作業機械應配置一臺霧炮機進行定點濕法作業或安裝土方機械噴淋裝置。
第十八條 施工作業時應全時段開啟所有霧狀噴淋設備進行濕法作業,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全天開啟所有霧狀噴淋設備(雨雪天、氣溫低于2攝氏度時除外)。
第七條 建設工地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明顯位置應懸掛公示標牌(圖)(至少應包括“七牌一圖”)。
第九條 在施工現場出入口外部醒目位置張貼600mm×600mm大小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出場碼”。
第十九條 軌道交通項目的明挖站點基坑與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基坑應安裝可閉合式防塵天幕實施封閉作業:
(一)重點地段內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基坑平均深度超過6m(含);
(三)基坑防塵天幕安裝最短跨度在10m(含)以上,最長跨度在100m(含)以內;
(四)防塵天幕安裝及使用相關受力滿足基坑支護結構抗傾覆穩定性驗算。
第二十條 防塵天幕應選用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網并滿足相關要求,相鄰防塵天幕應保持100~150mm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二條 建筑物外腳手架外側應滿掛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網或鋼板沖孔網。
第三十五條 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文明施工管理員、建筑垃圾處置(排放)管理員。
第三十七條 施工現場除特殊工藝要求外,禁止攪拌混凝土、砂漿和使用袋裝水泥,禁止拌和級配碎石、水穩等易產生揚塵混合料。
第三十九條 施工現場粉煤灰、膩子粉、石膏粉等易產生粉塵的材料,應使用土工布覆蓋或分類存放于庫房。8小時未作業的土方應使用≥800目的密目網覆蓋。超過三個月不施工的堆土應進行綠化或使用≥800目的密目網覆蓋。
第四十三條 以下類型的腳手架應使用相應比例的承插型盤扣式鋼管進行搭設:
(一)外腳手架,承插型盤扣式鋼管使用比例不低于外腳手架鋼管總量的70%;
(二)承重和支撐腳手架,承插型盤扣式鋼管使用比例不低于承重和支撐腳手架鋼管總量的50%。
鋼管支架構件的材料性能、外觀和工藝應符合《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JG/T 503)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