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鶴壁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中使用外省職稱證書有關問題的公告》。
原文如下:
為進一步保護個人權益,規范建筑業市場秩序,更好的服務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從2023年9月1日起,在鶴壁市(縣、區)建筑業企業資質首次申報中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從2023年10月1日起,在建筑業企業資質增項、升級申報中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外省進鶴人員確需使用職稱證書的,請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等文件精神,到省、市人社部門換取我省職稱證書后使用。
多地住建局發文明確:資質申報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
6月,信陽市住建局發布公告稱,從2023年7月1日起,在信陽市(縣、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中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外省進信人員確需使用職稱證書的,請到省、市人社部門換取河南省職稱證書。
關于信陽市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中職稱證書使用的公告
目前,在信陽市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中,使用外省職稱人員數量較多,存在借用、盜用、套用職稱證書申報資質的現象,致使在企業申報資質中和審批后,出現個人反映證書被盜用、套用的投訴件較多,損害了個人權益,擾亂了建筑業市場秩序。經研究決定,從2023年7月1日起,在信陽市(縣、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中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外省進信人員確需使用職稱證書的,請到省、市人社部門換取我省職稱證書。
事實上,信陽并不是第一個在資質申報中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的地市。早在2020年,鄭州市住建局就曾發文,明確從2020年8月1日起,在鄭州市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中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此后,三門峽市、南陽市、駐馬店市、焦作市先后發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