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的通知
各市(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局: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區優化營商環境暨招商引資大會精神,全面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改革工作,進一步減輕建筑企業負擔、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推動高原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西藏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藏委廳〔2023〕6號)要求,現就我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除對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考核并“鎖定”證書外,施工員、質量員、勞務員等其他現場專業管理人員證書不再“鎖定”,已經“鎖定”證書的,系統將自動“解鎖”;項目開展招投標活動時,招標人不得再將施工員、質量員、勞務員等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情況列入招標文件中作為投標人響應承諾事項。除法規要求配備的人員外,其他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配備,由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根據工程實際需要確定,由建設單位督促其到位履職并承擔監管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一)全面推進信息化監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改變單一鎖證、押證等靜態監管方式,積極運用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等信息化手段,強化事中監管,動態核查現場施工企業項目管理人員和監理機構人員配備、變更和到位履職行為,對信息系統的數據要與施工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對比,對發現的弄虛作假行為嚴厲查處。(二)加強人員到崗履職監管。投標文件中擬派項目管理班子不得在其他項目重復使用,禁止中標后將擬履職或正在履職的關鍵崗位人員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轄區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標候選人的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進行查驗,核實在招投標時是否為依法限制市場行為或在其他項目履職被“鎖定”證書人員。原則上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不得變更,在本項目未竣工前,中標承諾派駐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參與其他項目投標或履職;確需變更的,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后,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更變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變更登記。(三)簡化“解鎖”條件。項目竣工后,在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登記離場的,系統對關鍵崗位人員自動“解鎖”;存在項目已完工、建設工程長期停工、非施工企業或監理單位原因不能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備案情形之一的,由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通過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提出“解鎖”申請,出具真實情況承諾書,經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現場復核后,5個工作日內解除“鎖定”狀態。根據《西藏自治區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要求,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是產生企業和人員工程業績等級的主要依據。經省級部門核實確認的A級工程業績,關鍵崗位人員實名考勤率不得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90%;經市(地)級部門核實確認B級工程業績,關鍵崗位人員實名考勤率不得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70%;經縣級部門核實確認C級工程業績,關鍵崗位人員實名考勤率不得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50%;關鍵崗位人員實名考勤率低于規定考勤天數50%或未經核實確認的均為D級工程業績,作為無效業績處理。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工程業績,系統自動推送至住房城鄉建設部“四庫一平臺”,相關數據將被用于資質升級和招投標活動管理。請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對企業的引導和督促,按照《關于補充完善建筑企業和人員工程業績信息的通知》要求,盡快督促建筑企業補充完善相關數據,加強對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考核,確??己藬祿鎸嵱行?。對發現問題不予查處或在工程業績核實中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企業弄虛作假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工作人員,將移交相關部門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