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成都東部新區公共服務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站,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安全管理,壓實建筑工地各方主體責任,落實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起重機械智慧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登記告知
(一)資料審核。施工單位應會同監理單位對裝(拆卸)單位資質、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安全生產協議、特種作業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核,確保方案科學可行,資質滿足要求。
(二)安拆登記。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作業前,產權(租賃)單位應通過成都市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平臺上傳經施工、監理單位確認的資料,鎖定司機、電工、安裝拆卸工、司索信號工和安全員、技術員人員信息,登記具體實施時間。
(三)審核確認。監督機構在收到安裝(拆卸)、頂升申請信息后,及時對申報方案、人員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對不滿足要求的退回整改。
二、強化作業人員實名考勤
(一)實名制考勤。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作業現場人員應與成都市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平臺報備人員一致,作業開始前,相關人員應使用手機在工地電子圍欄范圍內完成考勤。
(二)現場旁站監督。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在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作業時派專人現場旁站監督,對作業過程規范性進行監督指導,并記錄在安全日志、監理日志。
(三)實時預警處置。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作業時,系統將自動比對現場作業人員與報備人員信息,對不滿足要求的及時向項目施工單位和屬地監督機構預警,項目施工單位和屬地監督機構督促整改。
(四)現場監督檢查。監督機構應對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頂升作業進行抽查檢查,重點核查現場人員與報備人員是否一致、操作流程是否規范、預警問題是否處置等,檢查情況應上傳智慧工地平臺。
三、納入信用管理
市住建局將充分運用智慧監管平臺,強化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作業報備和實名制管理,對未按要求的項目實施預警,納入信用管理。
本通知從2023年12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