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宜春市行政審批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行政審批局,省直有關廳(局):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辦事企業和群眾,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就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二級執業資格注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將注冊二級建造師、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二級造價工程師初始、增項、重新注冊審批時限壓縮為4個工作日(不含轉相關廳局時間),審批后每月集中將審批情況向社會通告。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的通知》(建辦市〔2018〕48號)相關要求,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聘用單位的,應通過“江西住建云”平臺先完成注銷,再提出重新注冊申請。
二、根據《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的要求,自2024年1月20日起,全面啟用新版二級建造師、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電子證照,舊版電子注冊證書作廢。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建筑師的換證,由“江西住建云”平臺統一更換成新版的電子證照。二級建造師換證由持證人登錄“江西住建云”平臺通過身份認證后進入個人服務平臺,在“我的證書”中點擊“下載電子證書”申請,獲取新版電子證照。持證人獲取新版電子證照時,應確認電子證照的使用有效期,使用有效期應在注冊專業有效期范圍內。超出使用有效期的新版電子證照無效,需重新下載新版電子證照,并再次確認使用有效期。持證人應妥善保管本人在“江西住建云”平臺賬號及密碼信息,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賬號及密碼信息泄露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嚴厲打擊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持證”行為,執業人員應在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誠信填報“江西住建云”平臺聘用關系和注冊信息,對于虛假填報聘用關系的,視同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對于一年內重新注冊超過2次的注冊人員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