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通知
各區住建委、濱海新區及各功能區審批局、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提升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11號)等規定,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凡在本市工商注冊并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從事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下列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應當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1、總承包資質包括:建筑施工總承包、機電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2、專業承包資質包括: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橋梁工程專業承包、隧道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特種工程專業承包等專業承包資質企業。二、上述范圍內的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不分資質等級都應當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企業具備多項資質的,凡具備上述任意一項資質,都應當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企業具備多項資質且資質等級不同的,遵循嚴格監管原則,按照最高等級進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三、需進行企業考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至少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前20個工作日,通過天津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報平臺,(https://www.dskjcloud.com/zyy_approver/#/login)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提出企業考評申請。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對于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且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