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福建省住建廳、各省市住建部門,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轉載請注明!
前段時間,我們講了,住建部各系統之間數據將全面共享(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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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建筑市場監管、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質量安全監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關系統互聯互通、協同應用。實現各系統之間數據全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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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前,工程審批系統、資質審批系統、“四庫一平臺”3個系統互通互聯。
近期又有多省發文,省平臺之間對接!同時推進與住建部“四庫一平臺”和人社部門等國家平臺對接!
福建:明年起,采用人臉、虹膜考勤!省實名制平臺與省7個平臺系統對接!與全國平臺聯通、共享
11月21日,福建省住建廳印發《福建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2023年版)》(閩建〔2023〕15號),本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省實名制平臺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政務服務系統、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工程審批平臺、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建設從業人員申報管理系統、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等平臺系統對接,加強企業、項目、人員、信用等數據互聯共享。
組織實施省平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實現與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聯通、共享。
1、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工程總造價在4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簡稱“工程項目”)施工現場人員的實名制管理,適用本實施細則。
2、工程總造價低于400萬元的工程項目、涉密工程以及搶險工程,可參照本實施細則,以紙質登記等形式進行實名制管理。
3、進入施工現場的下列人員,均納入實名制管理范疇:
(一)建設單位(含代建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
(二)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
(三)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勞務負責人等所有管理人員;
(四)建筑工人(含臨時用工人員);
(五)進入項目施工現場的其他人員,如項目后勤人員等。
4、未訂立勞動合同或用工書面協議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不得進入項目現場從事施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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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人臉、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對建筑工人及項目管理人員進行電子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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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開工項目推行考勤設備直連平臺模式,項目考勤數據通過設備直接、實時傳輸至省平臺,不經由第三方軟件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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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總承包企業全面落實實名制制度,將實名制數據上傳省平臺;建立本地區實名制系統的,必須與省平臺對接,并按要求實時推送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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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實名制管理所需措施費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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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制信息可作為處理施工單位和現場人員的勞資糾紛、工傷認定,核驗關鍵崗位人員履職和落實項目安全管理情況,認定項目是否存在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等問題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