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優化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審批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
1、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等資質核準事項,不再要求提供企業資質證書和注冊人員資格證書,實行行政審批管理系統直接獲取信息數據。
2、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贛登記服務事項,不再要求上傳開戶許可證、駐贛辦公場所證明、社保繳交憑證、駐贛負責人及駐贛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法定委托人授權書等原件掃描件,實行告知承諾。
1、自2022年1月1日始,二級建造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等職業資格初始、增項、重新及延續注冊事項,取消公示審查意見環節,經審查通過的按批次直接公告。
2、一級建造師注冊企業身份認證、企業基本信息修改及個人手機號重置業務權限下放至設區市及省直管縣主管部門。自2022年1月1日始,企業可直接到設區市或省直管縣主管部門辦理。
省廳及各地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文件原文:
贛建審批〔2021〕138號
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南昌市、贛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鷹潭市、瑞金市、豐城市、共青城市、贛江新區行政審批局,省直有關廳(局):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行政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減輕企業負擔,我廳決定對部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精簡材料和簡化流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精簡申報材料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和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等事項,不再要求提供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繳交憑證,實行告知承諾,社保繳交情況通過信息共享方式核驗。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準事項不再要求提供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文件、上一年度財務報告、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等申報材料。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等資質核準事項,不再要求提供企業資質證書(不含未實現信息共享的省外核發資質證書)和注冊人員資格證書,實行行政審批管理系統直接獲取信息數據。
(四)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贛登記服務事項,不再要求上傳開戶許可證、駐贛辦公場所證明(不含省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在贛檢測場所)、社保繳交憑證、駐贛負責人及駐贛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法定委托人授權書等原件掃描件,實行告知承諾。
二、簡化工作流程
(一)廳批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事項(含補充陳述)取消設區市及省直管縣行政審批主管部門上報函。部批建筑業企業資質補充陳述事項取消設區市及省直管縣行政審批主管部門上報函,由企業直接將補充陳述數據包光盤及帶條形碼的陳述申請表報送至廳行政審批服務大廳。
(二)二級建造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等職業資格注銷事項(個人或企業單方面注銷業務除外)實行“智慧審批”,即由申請人提出注銷申請,經注冊單位確認后,二級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自動辦理,實現“秒辦結”。
(三)自2022年1月1日始,二級建造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等職業資格初始、增項、重新及延續注冊事項,取消公示審查意見環節,經審查通過的按批次直接公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審批結果持有異議,均可向我廳反映。
三、優化服務舉措
(一)我廳及各地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我廳及各地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資質延期均通過江西住建云平臺企業資質管理系統自動生成新的電子證書。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重新核定取得有效期1年廳批資質證書的,不適用上述延續,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二)深化預約和延時服務。結合廳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實行全程網辦的實際情況,對證書變更、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贛信息登記服務等事項,受理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結,并提供“預約+延時服務”,對預約事項因工作流程未在工作時間辦結的,提供網上延時服務辦理。部批個人職業注冊證書領取事項提供預約延時服務。預約電話:0791-86215289(接聽時間8:30-17:30)。
(三)為方便建筑業企業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信息系統”認證事宜,將一級建造師注冊企業身份認證、企業基本信息修改及個人手機號重置業務權限下放至設區市及省直管縣主管部門。自2022年1月1日始,企業可直接到設區市或省直管縣主管部門辦理。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