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黑龍江省住建廳發布《黑龍江省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后施行,有效期限為二年。
要點如下:
第六條 申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的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和年齡應分別滿足以下要求:
1.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具有相應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法定代表人除外)。
2.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取得注冊建造師等相應注冊執業資格。
3.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齡已滿18周歲未滿60周歲,身體健康;具有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與受聘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對建筑施工企業聘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等已退休人員,應提供退休證明,不再提供社保材料。
(三)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受聘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新申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只可以在機械、土建、綜合類中選擇一類。
具有機械或土建單一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申請換發綜合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通過另一類安全生產考核。
第十一條 取得建筑施工類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的人員,可直接申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同時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直接申領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證書。